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教高〔2023〕1号)以及安徽省政府《深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改革服务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皖政〔2022〕66号)的文件要求,进一步优化本科专业布局,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提高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现将2024年度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和预备案工作相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专业结构优化调整要求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24年度起,通过平台申报备案的新增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须提前一年进行预备案,提交增设专业理由和基础等材料,第二年方可正式申报。正式申报备案的专业须与预备案专业相同或相近”。2023年已预备案专业(智能车辆工程、乡村治理),本年度可正式申报;本年度进行预备案的专业,2025年方可正式申报,未进行预备案的专业,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2.围绕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安徽省十大新兴产业需求、“四新”建设要求,依据《新农科人才培养引导性专业指南》(附件3),以促进传统农科专业的协同支撑、农科与其他学科的交叉融合、促进跨学院专业整合的方式,科学统筹资源,布局新建新产业、新业态急需的专业。
3.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附件4)设置,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附件5)的基本要求,遵循高等教育基本规律,避免重复设置和盲目扩张。对社会需求不大、就业率不高、布点过多、生源较差的专业实行转型、停招或撤销。
二、上报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提前谋划,参考附件中相关材料早做准备,本年度正式申报新增专业的学院请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7);有意向进行新增专业预备案的学院需进行充分论证,填写《预备案专业信息采集表》(附件8)、《预备案专业设置专家评议组意见表》(附件9)。待上级发文后,如有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上述所有材料需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审议,形成学院审核意见后,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学院公章,于2024年5月13日前交至发展规划处办公室(勤政楼347室),电子稿发送邮件至发展规划处邮箱:fgc@ahau.edu.cn。
联系人:郭振宇;联系电话:65786203。
附件:
1.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
2.深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改革服务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
3.新农科人才培养引导性专业指南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7.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8.安徽农业大学2024年预备案专业信息采集表
9.安徽农业大学2024年预备案专业专家评议组意见表
发展规划处、教务处(招生办)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