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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23年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4-04-10点击:

各学院、学位点: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2025号)、《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号)文件要求,学校各参加周期性合格评估的学位授权点每年需提交《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年度报告》是学位授权点自评和教育部随机抽评的重要评价材料,各学院和学位点应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梳理总结本学位授权点年度建设情况,按时按质完成材料撰写。

2.各学位点应强化特色定位,聚焦培养质量,突出本学位点建设的总体情况,制度建设完善和执行情况。《年度报告》撰写参考提纲(见附件1)。本次报告的过程数据统计时间段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状态数据的统计时间点为20231231日。

3.各牵头学院依照《安徽农业大学参加20202025年周期性合格评估学位点清单》(见附件2),负责各学位点《年度报告》撰写工作。农业专业学位类别由各领域培养单位分别先撰写本领域年度建设报告并提供相关数据,由农学院牵头汇总撰写农业专业学位类别的《年度报告》。

4.各单位于2024427日前将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年度报告》及电子版提交发展规划处。联系人:徐伟,电话:65786835,邮箱:xuwei@ahau.edu.cn


附件:1.《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提纲

    2.参加20202025年周期性合格评估学位点清单


发展规划处

2024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