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24〕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高校撤销本科专业须在校内征求意见、公示,按程序报教育部备案。连续五年停止招生且无在校学生的专业,原则上应予撤销。学校2024年拟撤销“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动植物检疫”3个本科专业,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30日。
对以上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发规处或教务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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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处 教务处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