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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教育评价改革阶段评估材料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3-12-13点击:

各相关部门:

根据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处下达的《关于开展教育评价改革阶段评估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足本部门职责和任务,扎实开展阶段评估

重点围绕国家《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及我省实施方案提出的22项任务,评估3年来教育评价改革落实落地情况,主要包括:配套文件出台情况,教育评价改革任务推进情况,采取的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创新性举措情况,开展教育评价改革试点情况,梳理改革典型案例及宣传推广情况,落实“十不得一严禁”和监督整改情况,改革能力和专业化建设情况等。其中,典型案例要体现可复制、可推广性,改革成效要有详细的数据和事例支撑。

请各单位根据国家及我省实施方案并对照《安徽农业大学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实施方案》(校党字〔2021104号,教育评价改革任务清单详见附件1),在系统梳理进展成效的基础上,重点分析当前改革中面临的突出难题,问题要具体,避免过于宏观,并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原因。同时,提出下一步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的思路、举措、办法以及有关工作建议等。

二、认真谋划2024年重点任务推进事项

在阶段评估和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结合国家《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及我省实施方案要求和学校实际,提出2024年教育评价改革拟重点推进事项,具体包括:事项名称、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主要改革措施。重点推进事项原则上每个单位不超过3个,要聚焦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体现创新性、引领性、突破性,着力解决基层反映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

三、有关工作要求

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组织做好阶段评估和重点推进事项谋划工作。请于20231218日(下周一)上午下班前将本部门牵头的任务按要求撰写总结材料(另附1个典型案例)及《2024年教育评价改革重点推进事项》电子材料发送至发规处,邮箱fgc@ahau.edu.cn

联系人:郭振宇;联系方式:65786203



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

                                                        2023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