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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预通知

来源: 日期:2023-06-12点击: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教高〔20231号)以及安徽省政府《深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改革服务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皖政〔202266号)的文件要求,进一步优化本科专业布局、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提高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现将2023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相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与调整要求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包括新增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拟撤销专业等。

2.加强专业建设规划。省政府《深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改革服务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明确,到2025,冠名大学的高校设置专业点总数不超过60个,其他本科高校不超过50个。按照总量控制原则专业数量只减不增严控制艺术类专业设置申请增设艺术类专业应符合办学定位并已列入正式发布的学校事业发展规划

3.贯彻落实《安徽农业大学2023年本科专业结构调整方案》(校发〔20238号)文件要求,围绕支持满足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安徽省十大新兴产业需求的目标,依据《新农科人才培养引导性专业指南》,以促进传统农科专业的交叉复合、农科与其他学科的交叉融合,促进跨学院的专业整合的方式,科学统筹资源,布局新建新产业、新业态急需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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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设置,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基本要求,遵循高等教育基本规律,科学设置,避免重复设置和盲目扩张。对社会需求不大、就业率不高、布点过多、生源较差的专业实行转型、停招或撤销。

二、上报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提前谋划,参考附件中相关材料早做准备,拟新增专业的学院请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8XX学院现有专业教师情况表》(附件9)。上级发文,如有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所有本科专业设置材料需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审议,形成学院审核意见后,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学院公章后2023626日前交至发展规划处办公室,电子稿发送邮件至发展规划处邮箱:fgc@ahau.edu.cn

联系人:李鑫

联系电话:65786203

附件:

附件1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

附件2:深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改革服务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

附件3:安徽农业大学2023年本科专业结构调整方案

附件4:新农科人才培养引导性专业指南

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附件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附件7: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附件8: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附件9XX学院现有专业教师情况表


发展规划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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