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教高〔2023〕1号)以及安徽省政府《深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改革服务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皖政〔2022〕66号)的文件要求,进一步优化本科专业布局、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提高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现将2023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相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与调整要求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包括新增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拟撤销专业等。
2.加强专业建设规划。省政府《深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改革服务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明确,到2025年,冠名大学的高校设置专业点总数不超过60个,其他本科高校不超过50个。按照总量控制原则,专业数量只减不增。从严控制艺术类专业设置,申请增设艺术类专业,应符合办学定位,并已列入正式发布的学校事业发展规划。
3.贯彻落实《安徽农业大学2023年本科专业结构调整方案》(校发〔2023〕8号)文件要求,围绕支持满足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安徽省十大新兴产业需求的目标,依据《新农科人才培养引导性专业指南》,以促进传统农科专业的交叉复合、农科与其他学科的交叉融合,促进跨学院的专业整合的方式,科学统筹资源,布局新建新产业、新业态急需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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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设置,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基本要求,遵循高等教育基本规律,科学设置,避免重复设置和盲目扩张。对社会需求不大、就业率不高、布点过多、生源较差的专业实行转型、停招或撤销。
二、上报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提前谋划,参考附件中相关材料早做准备,拟新增专业的学院请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8)和《XX学院现有专业教师情况表》(附件9)。待上级发文后,如有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所有本科专业设置材料需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审议,形成学院审核意见后,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学院公章后于2023年6月26日前交至发展规划处办公室,电子稿发送邮件至发展规划处邮箱:fgc@ahau.edu.cn。
联系人:李鑫
联系电话:65786203
附件:
附件1: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
附件2:深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改革服务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
附件3:安徽农业大学2023年本科专业结构调整方案
附件4:新农科人才培养引导性专业指南
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附件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附件7: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附件8: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附件9:XX学院现有专业教师情况表
发展规划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处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