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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2-07-05点击: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优化本科专业布局、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体现办学特色和优势,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2〕3号)以及《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 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113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2022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与调整要求

1.贯彻落实《安徽农业大学2022年本科专业结构调整方案》(校行字〔2022〕3号),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发展规划,推动专业适应性调整和前瞻性布局,深化交叉融合,鼓励围绕支持满足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我省十大新兴产业需求、服务支撑安徽“三地一区”等相关急需紧缺专业,拓展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

2.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设置,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基本要求,遵循高等教育基本规律,科学设置,避免重复设置和盲目扩张。

3.对社会需求不大、就业率不高、布点过多、生源较差的专业实行转型、停招或撤销。通过优化学科专业结构,进一步提高专业设置与行业产业发展的契合度、人才培养结构与行业产业结构的匹配度,促进特色发展、错位发展。

二、上报材料要求

拟新增专业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6),其中“校内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意见表”单独再递交一份word版。所有本科专业设置材料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审议,形成学院审核意见后,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学院公章后于2022年7月12日前交至发展规划处办公室,电子稿发送邮件至发展规划处邮箱:fgc@ahau.edu.cn

联系人:李鑫,联系电话:65786203。

 

附件: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附件2:《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 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附件3:《安徽农业大学2022年本科专业结构调整方案》

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附件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附件7:专业类合作委员会对申报新增本科专业的审议意见

  

              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研究所)、教务处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