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2021年度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9号)予以转发。待省教育厅下发通知后,学校再下发正式通知,具体布置申报事宜。
1. 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包括新增本科专业、新增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和修业年限、拟撤销专业等。
2. 请拟申报学院对照教育部通知中的各项要求先行准备材料。
联 系 人:胡玉冰 联系电话:65786203
电子邮箱:fgc@ahau.edu.cn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1年7月8日